收受承包商贿赂 三明青州镇正副镇长齐获刑 DATE: 2025-07-11 03:41:48
海峡网7月21日讯(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)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、收受商贿李家伟,承包长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。赂明近日,青州他们因涉嫌受贿,镇正经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副镇后被当地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获刑并处罚金22万元;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收受商贿并处罚金15万元。承包长齐
检方介绍,赂明朱起宪、青州李家伟原系沙县青州镇正副镇长,镇正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间,副镇朱起宪利用担任镇长职务上的获刑便利,先后3次向承包青州镇工程的收受商贿陈某索要并收受贿赂款计12万元,为陈某工程承包、工程款结算谋取了利益。2010年至2014年期间,李家伟利用担任青州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的职务便利,先后收受陈某、汪某等人的贿赂款计9.5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