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业盐代替食盐 莆田一黑心摊贩获刑6个月     DATE: 2025-07-11 06:50:49

海峡网5月4日讯 (海都记者 林养东 蔡敏敏)路边摊老板庞某,工业为节约成本,盐代盐莆月竟用工业盐代替食用盐制作食物并卖给路人。替食田黑近日,心摊刑这起涉嫌生产、贩获销售有毒、工业有害食品罪的盐代盐莆月案件在莆田荔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

据悉,替食田黑路边摊老板庞某,心摊刑于2015年5月份来莆田打工。贩获2016年2月份,工业为多赚钱,盐代盐莆月她辞去工厂工作,替食田黑然后做起了“移动摊贩”。心摊刑每天上午,贩获庞某开始在其租住房内做早餐,包括肠粉半成品、炒米粉和河粉以及腌制的咸菜,再用三轮车载到黄石镇某鞋厂门口摆摊销售。同年5月份,被告人庞某听闻某牌子的工业用盐一斤才一元钱,而原先用的加碘盐一斤要二元钱。为了节约成本,庞某就通过他人买了两袋工业用盐,代替食用盐加入腌制的泡菜、酸菜等食品中,并提供给顾客食用。9月29日,庞某被执法人员抓获。

法院经审认为,被告人庞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,在生产、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,其行为已构成生产、销售有害食品罪。故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三千元。